妊娠糖尿病是指怀孕期发生的不同程度的糖耐量异常,不包括怀孕前已患有糖尿病的人。我国《妊娠期糖尿病诊断》明确规定,正常情况下,怀孕24—28周时,空腹血糖<5.1毫摩尔/升,口服葡萄糖后,1小时的血糖值<10.0毫摩尔/升,2小时<8.5毫摩尔/升。任意一点的血糖值持续异常,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。而新研究却认为,怀孕早期的空腹血糖就已经是一个预警信号了。
怀孕时的高血糖状态对胎儿和孕妇,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。这会增加围产期母婴各种不良事件和死亡率,包括胎儿在宫内发育异常,新生儿畸形、巨大儿,以及提高新生儿低血糖发生的风险等。
因此,在孕早期4—6周内,空腹血糖在6.10毫摩尔/升—7.00毫摩尔/升者,应考虑该孕妇怀孕期间有患妊娠糖尿病的风险。产科医生要帮助其制订科学食谱,进行合理的饮食指导。若空腹血糖在5.10毫摩尔/升—6.09毫摩尔/升,则应控制饮食、加强锻炼。
诊断为妊娠糖尿病,也不用焦虑。这类患者血糖波动相对较轻,多数通过严格的饮食计划和运动,能使血糖得到满意控制。仅有部分患者需要用胰岛素,而且在分娩后可以考虑停用,继续监测血糖。分娩后血糖正常者应在产后6周做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,重新评估并终身随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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